打架怎样才能打过别人,自己要被人群殴或者打不过他人的时候怎么逃跑?有什么技巧?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面对暴力事件,到底怎么做才对?
河北唐山火了,火得很羞耻。
如果不是被曝光到网上,我们都很难想象暴力居然能如此肆无忌惮地在社会上张扬。
据地图显示,发生打人事件的烧烤店距离派出所仅800米,而事发当时的烧烤店也并不是只有施暴者和受害者。
这才更令人痛心。
打人者最终是在发泄完暴力后才心满意足地离开,这么多人却仍旧无法阻止如此恶劣的事件发生。
那么我们在遇见暴力的时候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01不要“送人头”
就拿这次事件中想要出头却被男友拉住的蓝衣小姐姐来说吧,她肯定是个好心人,但如果她真冲上去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后果
首先,她上去拉架一定会被施暴者打,就算她学过什么防身术,但力量差距如此悬殊,她也还是会成为受害者
其次,她的男朋友看见自己的女朋友被打也会上去帮忙,但结果也一样,非但救不了别人,还会把自己拖下水。
第三。施暴者看见正义的人出来阻挡且这份正义的力量薄弱,他们会被激怒,下手也会更狠。
不过,也可能会有好的情况那就是,围观的人看见有人出手相助,自己也受到感染来帮忙,成功制止。
对此,我想说在看见暴力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是好事。
但挺身而出是要起作用的,如果我们自身力量渺小,不足够阻挡或者制止,那么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保护好自己。
千万千万不要“送人头”!!!
02势单力薄,还请智取!
像这种群殴的情况,如果你是单枪匹马或者寡不敌众,那就要用智慧解决。
确保自己不会被施暴者发现的前提下,报警!如果可以的话,拍摄视频取证。
如果施暴者发现你了,想要打你,记住,跑!能跑多快跑多快!
往人多的地方或者主干道跑并呼救,这种时候成功逃跑也是一种反抗。
如果跑不掉,一定别硬刚,没面子就没面子,命重要!
给足施暴者的面子,把他们稳住,不要激化矛盾。
03打破“围观者效应”
围观者效应指的是在紧急事件中由于有他人在场而产生的对救助行为的抑制作用。旁观者人数越多,抑制程度越高。
产生原因类似于“法不责众”,也就是责任分散
由于众人在场,社会责任被分散;个人不能确定该怎么做,想看看在场其他人怎么做,而其他人也有类似想法,等等。
这种效应的解决方法就是“指定”即在人群中指定某一个特定的人,直接冲着他寻求具体的帮助。
激发对方责任感的同时也能启发其他围观的人。
那么当我们遇见暴力事件想要伸出援手的时候,也可以这样,明确人群中某几个人的责任,争取以这几个人来带动一群人。
暴力事件是不可预料的,如果真有一天我们成为了这个不幸事件的旁观者,我希望这篇文章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同时诚挚欢迎各位积极补充一些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