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姓氏大全及含义,不同姓氏英语称呼?
1、 有些姓氏来自某些身份或职业,如:
Baker 贝克 (面包师) / Hunter 享特 (猎人)
Carter 卡特 (马车夫) / Smith 史密斯 (铁匠)
Cook 库克 (厨师) / Miller 米勒 (磨房主)
Turner 特纳 (车工)
2、有些姓氏来自某些地名或建筑名称,如:
London 伦敦 (英国首都) / Hall 霍尔 (礼堂)
Kent 肯特 (英格兰东南部之一) / Mill 米尔 (磨房)
3、某些姓氏与地理、地貌或环境特征有关,如:
Brook 布鲁克 (小溪) / Churchill 邱吉尔 (山丘)
Hill 希尔 (山) / Lake 雷克 (湖)
Field 菲尔德 (田野、原野) /
Green 格林 (草地、草坪)
Wood 伍德 (森林) / Well 韦尔 (水井、泉)
4、有些姓氏反映个人的特征(肤色、高矮、长相或品德),如:
Brown 布朗 (棕色的) / White 怀特 (白色的)
Longman 朗曼 (高个子) / Short 肖特 (个子矮的)
Sharp 夏普 (精明的) / Hard 哈代 (吃苦耐劳的)
Yonng 扬 (年轻的) / Sterling 斯特林 (有权威的)
5、有些姓氏来自人体部位名称,如:
Back 巴克 (背) / Hand 汉德 (手)
Finger 芬格 (手指) / Brain 布雷恩 (头脑)
6、有些姓氏来自动植物名称,如:
Bird 伯德 (鸟) / Bull 布尔 (公牛)
Fox 福克斯 (狐狸) / Hawk 霍克 (鹰)
Bush 布什 (灌木丛) / Stock 斯托克 (紫罗兰)
Cotton 克顿 (棉花) / Reed 里德 (芦苇)
7、有些姓氏来自教名或教名附加适当词缀,如:
George 乔治 Henry 亨利 / David 大卫 Clinton 克林顿
Macadam 麦克亚当 St.Leger 圣 ·里格
英文人名的姓与名?
外国人姓名一般结构是:名在前,姓在后。中间可加 父名,教名。
First name(也就是第一名子的意思)=名
Last name(也就是最后的名字)=姓
Middle name(也就是中间的名字)=父名,教名,有些外国籍的中国人中间的名字就是他们的中文名。
美国Morgan Freeman,Morgan 是名,Freeman 是姓
法国的Alain Delon,Alain 是名,Delon 是姓
√跨文化知识窗:英语姓名及称呼
在国际交往中,弄不清楚外国朋友的名字,或称呼失误,会闹出笑话和产生误会。所以了解英语国家人名及称呼的特点尤为重要。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 自取名 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George Walker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外国人的名字经常比较长,但也不是没有规律。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的姓名有一些不同点。

首先,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 常用Mr. Miss, Ms.等加姓氏来称呼。如:约翰·史密斯先生(Mr.John Smith)”,可以称“史密斯先生(Mr.Smith)”,但不能称“约翰先生(Mr.Joh)”.如果双方比较熟了,可以只称名而不带姓,那就不必冠以先生、太太或小姐的称呼了。对于一对夫妇来说,先生和太太的称呼可以联用,如称“史密斯先生和太太(Mr.”Mrs.Smith“)。关于小姐(Miss)的称呼,不但未婚的姑娘可以用,单身的老太太也可以称小姐。对于不了解婚姻状况的女子,也可称小姐。对于年长而婚姻状况不明的女子,称“Ms…·” 即某某女士。先生(Sir)和夫人(Madam),是对地位较高、年龄较长者的一种尊称。使用时,也可以不带姓名。

其次,对女性的称呼,已婚女子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原名。如:姑娘Mary Jones嫁给了John Smith先生,那么,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太。

另外,在英美国家,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其父亲名伦道夫,他的一个儿子也叫伦道夫,祖孙同名。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他的儿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为了区别清楚,只好在称呼他们的儿子时,冠一个“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后),即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还有的人喜欢沿用历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国,不少人给孩子取名为华盛顿、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等。

下期将与大家分享英美个人名的来源。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