姝字取名弊端,诗经感情中大的概括?
静女
先秦 · 诗经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译文
娴静姑娘真可爱,约我城角楼上来。故意躲藏让我找,急得抓耳又挠腮。娴静姑娘好容颜,送我一枝红彤管。鲜红彤管有光彩,爱它颜色真鲜艳。郊野采荑送给我,荑草美好又珍异。不是荑草长得美,美人相赠厚情意。
注释
爱:“薆”的假借字。隐蔽,躲藏。
踟蹰:徘徊不定。
娈:面目姣好。
贻:赠与。
有:形容词词头。炜(wěi):盛明貌。
说怿:喜悦。女:汝,你。
牧:野外。归:借作“馈”,赠。荑(tí):白茅,茅之始生也。象征婚媾。
洵美且异:确实美得特别。洵:实在,诚然。异:特殊。
匪:非。
赏析
《静女》一诗,向来为选家所注目。现代学者一般都认为此诗写的是男女青年的幽期密约,也就是说,它是一首爱情诗。而旧时的各家之说,则多有曲解,未得其真旨。最早《毛诗序》云:“《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郑笺释云:“以君及夫人无道德,故陈静女遗我以彤管之法。德如是,可以易之,为人君之配。”而《易林》有“季姬踟蹰,结衿待时;终日至暮,百两不来”、“季姬踟蹰,望我城隅;终日至暮,不见齐侯,居室无忧”、“踯躅踟蹰,抚心搔首;五昼四夜,睹我齐侯”之句,则反映齐诗之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遂谓“此媵俟迎而嫡作诗也”。所说拘牵于礼教,皆不免附会。宋人解诗,能破除旧说,欧阳修《诗本义》以为“此乃述卫风俗男女淫奔之诗”,朱熹《诗集传》也以为“此淫奔期会之诗”,他们的说法已经接近本义,但指男女正常的爱情活动为“淫奔”,仍是头巾气十足,与汉儒解诗言及妇女便标榜“后妃之德”同一弊端。
诗是从男子一方来写的,但通过他对恋人外貌的赞美,对她待自己情义之深的宣扬,也可见出未直接在诗中出现的那位女子的人物形象,甚至不妨说她的形象在男子的第一人称叙述中显得更为鲜明。而这又反过来使读者对小伙子的痴情加深了印象。
诗的第一章是即时的场景:有一位闲雅而又美丽的姑娘,与小伙子约好在城墙角落会面,他早早赶到约会地点,急不可耐地张望着,却被树木房舍之类东西挡住了视线,于是只能抓耳挠腮,一筹莫展,徘徊原地。“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虽描写的是人物外在的动作,却极具特征性,很好地刻划了人物的内在心理,栩栩如生地塑造出一位恋慕至深、如痴如醉的有情人形象。
第二、第三两章,从辞意的递进来看,应当是那位痴情的小伙子在城隅等候他的心上人时的回忆,也就是说,“贻我彤管”、“自牧归荑”之事是倒叙的。在章与章的联系上,第二章首句“静女其娈”与第一章首句“静女其姝”仅一字不同,次句头两字“贻我”与“俟我”结构也相似,因此两章多少有一种重章叠句的趋向,有一定的匀称感,但由于这两章的后两句语言结构与意义均无相近之处,且第一章还有五字句,这种重章叠句的趋向便被扼制,使之成为一种佯似。这样的结构代表了《诗经》中一种介于整齐的重章叠句体与互无重复的分章体之间的特殊类型,似乎反映出合乐歌词由简单到复杂的过渡历程。
第三章结尾“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两句对恋人赠物的“爱屋及乌”式的反应,可视为一种内心独白,既是第二章诗义的递进,也与第一章以“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的典型动作刻划人物的恋爱心理可以首尾呼应,别具真率纯朴之美。读完此诗,对那位痴心小伙子的一腔真情,读者必然深受感动。
√学诗必读:孔子对《诗经》的高度概括“兴、观、群、怨”


诗经中的诗都是古代歌谣。
《诗经》按《风》、《雅》、《颂》三类编辑。
《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
《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又分《小雅》和《大雅》;
《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
《诗经》是产生于中国奴隶社会末期的一部诗集。它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搜集了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古代诗歌305首,除此之外还有6篇有题目无内容,即有目无辞,称为笙诗六篇。没有内容的是南陔、白华、华黍、由康、崇伍和由仪。反映了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
《风》出自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的精华部分,有对爱情、劳动等美好事物的吟唱,也有怀故土、思征人及反压迫、反欺凌的怨叹与愤怒。常用复沓的手法来反复咏叹,一首诗中的各章往往只有几个字不同,表现了民歌的特色。
《雅》分《大雅》、《小雅》,多为贵族祭祀之诗歌,祈丰年、颂祖德。《大雅》的作者是贵族文人,但对现实政治有所不满,除了宴会乐歌、祭祀乐歌和史诗而外,也写出了一些反映人民愿望的讽刺诗。《小雅》中也有部分民歌。
《颂》则为宗庙祭祀之诗歌。《雅》、《颂》中的诗歌,对于考察早期历史、宗教与社会有很大价值。

《诗经》的编集本身在春秋时代,其实主要是为了应用:
其一,作为学乐、诵诗的教本;其二,作为宴享、祭祀时的仪礼歌辞;其三,在外交场合或言谈应对时作为称引的工具,以此表情达意。
通过赋诗来进行外交上的来往,在春秋时期十分广泛,这使《诗经》在当时成了十分重要的工具。《左传》中有关这方面情况记载较多,有赋诗挖苦对方的(《襄公二十七年》),听不懂对方赋诗之意而遭耻笑的(《昭公二十年》),小国有难请大国援助的(《文公十三年》)等等。这些引用《诗》的地方,或劝谏、或评论、或辨析、或抒慨,各有其作用,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凡所称引之诗,均“断章取义”——取其一二而不顾及全篇之义。这种现象,在春秋时期堪称“蔚成风气”。这就是说,其时《诗经》的功用,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于“赋诗言志”。想言什么志,则引什么诗,诗为志服务,不在乎诗本意是什么,而在乎称引的内容是否能说明所言的志。这是《诗经》在春秋时代一个实在的,却是被曲解了其文学功能的应用。
赋诗言志的另一方面功用表现,切合了《诗经》的文学功能,是真正的“诗言志”——反映与表现了对文学作用与社会意义的认识,是中国文学批评在早期阶段的雏形。如《小雅·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大雅·民劳》:“王欲玉女,是用大谏”等。诗歌作者是认识到了其作诗的目的与态度的,以诗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表达自己对社会、人生的态度,从而达到歌颂、赞美、劝谏、讽刺的目的。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赋诗言志,也是使赋诗言志真正切合《诗经》的文学功能及其文学批评作用。
《诗经》社会功用的另一方面,是社会(包括士大夫与朝廷统治者)利用它来宣扬和实行修身养性、治国经邦——这是《诗经》编集的宗旨之一,也是《诗经》产生其时及其后一些士大夫们所极力主张和宣扬的内容。
孔子十分重视《诗经》,曾多次向其弟子及儿子训诫要学《诗》。如他对孔鲤说:“不学《诗》,无以言。”(《季氏》)孔子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阳货》)这是孔子对《诗经》所作出的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兴、观、群、怨”说,也是他认为《诗经》之所以会产生较大社会功用的原因所在。孔子的“兴、观、群、怨”说阐明了《诗经》的社会功用,既点出了《诗经》的文学特征——以形象感染人,引发读者的想像与联想,又切合了社会与人生,达到了实用功效。
《毛诗序》在继承孔孟的说教基础上,特别强调了《诗》的自上而下的教化作用,其中尤其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强调了统治者应通过《诗》来向百姓作潜移默化的伦理道德教育,使之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从而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建立与统治的巩固。《毛诗序》的这一有关《诗经》教化的理论,无疑大大强化了《诗经》的社会功用,也大大提高了《诗经》的地位,使之成了统治者行使统治的必备工具,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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